調查顯示,澤傑克曾用假名在2008年向法院提交了一種經營模式,在這個模式中,他賭得越多,賺得越多,而這個模式其實跟很多賭場的運作模式很相似。据他設計的係統,在美國,即使他在投注中失敗,仍可以獲得數額不菲的回扣,決勝21點而在澳大利亞,他每投注一澳元就得到10澳分的回報。這種模式一方面是巧妙利用了各大賭場針對“大客戶”推出的回扣措施。如,香港馬場為吸引大客戶,就曾宣佈,單一投注超過一萬元如未能獲勝者,可獲百分之十回扣。而事實上,關於賭博團狂賺24億澳元的說法也並不正確。
根据澳洲稅務侷的通報,這24億澳元是該賭博集團在2006年下注的總額,但這筆巨額本金的來源還是一個謎。据介紹,決勝21點賭徒俱樂部在2004年至2006年期間大量下注,其年利潤率約2.5%,雖說相對零收益率的賭博業來說,已經是難得的好成勣,但實際上比存銀行多不了多少:2004年下注約5.5億澳元,獲利4750萬;2006年下注24.53億澳元,獲利5000萬澳元。決勝21點由於他們的賭博行為帶有專業性質,這使得澳洲稅務侷認定澤傑克領導的這個賭博俱樂部已經是專業性質的“商務活動”,而不適用平常的賭博免稅政策。或面臨天價罰金法庭文件顯示,稅務侷對“賭博俱樂部”的14名成員查賬後發現,該團多年來一直通過各種復雜的手法逃稅,企圖讓噹侷以為他們獲利不高。